深入开展学习 积极转变职能
切实抓好意见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8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各驻京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积极推进职能转变,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为确保《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及时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意见》印发以来,各驻京办事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文件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文件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部署上来。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贵州、西藏、甘肃、宁波、深圳、广州、哈尔滨、成都、珠海、兵团等办事处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分组学习讨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意见》精神,使每个干部职工熟悉文件内容,把握文件要求。通过学习讨论,办事处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对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家普遍认为,《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办事处工作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降低行政成本,减少经费支出,推动驻京办事机构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调查摸底,做好配合工作
《意见》下发后,各办事处按照派出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进行沟通协调,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为规范工作的顺利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湖北办作为本省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研究制定对市州政府驻京办事机构进行指导的具体意见。安徽办向本省各驻京办事机构发放了《安徽省驻京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进一步核实本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驻京办事机构的基本情况。天津、河北、贵州、甘肃、重庆等办事处召开本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驻京办事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开展思想动员,了解掌握本地区驻京办事机构的设置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的具体措施。山西、广东等办事处在全面了解本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驻京办事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报送了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意见,以及加强对保留驻京办事机构监管的具体建议。
三、紧密结合实际,推动职能转变
在抓好传达学习的同时,各办事处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办事处自身实际,扎实推进职能转变,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和模式,积极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努力将办事处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服务窗口。河北办紧紧抓住河北省环绕北京的地理优势,以加强经贸合作为突破口,大力加强与北京市有关部门的经贸联系,组织召开研讨会,积极推动河北14个环京县(市、区)与北京市的经济合作。山西办立足于劳务输出大省的实际,成立“山西省劳务输出服务站”,加强与北京市劳务中介部门、用人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为本省的劳务输出工作和在京农民工服务。黑龙江办加强对各市地农民工服务站的指导协调,突出抓好信息收集、培训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为农民工服务的质量。江西办以强化为江西来京务工人员服务为抓手,加强农民工服务站建设,不断健全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技能培训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山东办着力在流动党员管理上下功夫,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山东省各地市驻京联络处、山东商会会员单位、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驻京联络处等单位的山东籍流动党员情况进行了初步统计,为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哈尔滨办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积极转变职能,努力做到“三个着重”,即为上层服务与下层服务并重,着重为下层服务;公关服务与公共服务并重,着重公共服务;单级服务与多级服务并重,着重多级服务;同时,积极拓展工作内容,在做好政务信息、经济联络、接待服务等“老三项”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在服务本籍农民工进京务工、处理本籍人员进京上访和流动人员管理和社会服务“新三项”上下功夫。
四、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办事处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落实《意见》要求,重点是要加强办事处的自身建设。各办事处严格按照《意见》和派出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努力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办事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山西、山东等办事处着力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不断提高资产的监管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江西办重点完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将中心的财务管理、经营活动与机关脱钩;同时,健全大额资金开支的集体研究机制,健全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费用的申报程序和审批环节,对大额物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广州办健全了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大厦董事会“三会制度”,各部门分别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工作记事和工作档案等制度,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哈尔滨办建立健全班子廉政制度、民主监督制度、逐级申报制度和“两重一大”制度,修订了《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制度》、《车辆维修监督管理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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