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京办事处:
为做好驻京办事处干部职工购买北京市通州区半壁店限价商品住房工作,根据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要求,拟对符合购买条件并申请购买北京市通州区限价商品住房的驻京办事处干部职工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次北京市通州区半壁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仅允许以个人
名义购买,不允许以单位名义购买。个人申请购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户口(包括北京市工作户口),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系驻京办事处正式职工(包括驻京办事处机关及其所属宾馆、饭店、大厦、招待所的正式人员)。
3、申请人在北京市系无房户,或人均居住面积(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
二、申请、审核及配售程序
本次购房的具体申请、审核及配售程序,经与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协商后,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事处内部购房操作流程,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
2、要认真统计汇总本办事处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申请人信息主要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件编号、婚姻状况、所在单位、职务、户籍所在地、住房状况、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请务必于2009年6月23日前将统计表加盖公章后寄送或传真(请一并报送电子版)至我司行政办公室。
电 话:83084861 83084733(兼传真)
联 系 人:霍国栋 刘 珩
电子邮件:bgs@ggj.gov.cn
附件:驻京办事处干部职工申请购买北京市通州区半壁店限价商品住房信息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