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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各省区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第四届“迎春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各省区市政府驻京办事处

第四届“迎春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各省区市政府驻京办事处:

为进一步活跃驻京办事处文化体育生活,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全面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展现驻京办事处良好精神风貌,拟于4月下旬举办各省区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第四届“迎春杯”乒乓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及规则

比赛共分为驻京办事处主任组及男子中年组、男子青年组、女子中年组和女子青年组五个组别。其中,驻京办事处主任组不分性别和年龄,其他组别中40周岁以上(19691231日前出生)为中年组,40周岁以下(197011日后出生)为青年组。比赛采用五局三胜淘汰制,每局11分。奖项设置根据参赛人数另行确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424(星期五)上午815开始,赛程一天;地点为海淀区海淀体育中心乒乓球馆。

三、参赛办法

1、驻京办事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其中主任组参赛人员须为驻京办事处主任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且无名额限制;参加其他组的参赛人员总数不得超过6人(含领队1人)。

2、主任组参赛人员不设种子选手,分组由组委会随机抽取;其他组比赛设种子选手,种子选手为上届比赛获奖人员,其他参赛选手的比赛分组将由组委会随机抽取。

四、参赛要求

希望各驻京办事处积极做好比赛的组织工作,一律不得借用外单位人员参加比赛,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五、报名费标准

按照参赛单位收取报名费,每单位500元,用于场地、奖杯、裁判等费用。请于415日前,将填写好的比赛报名表、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费交驻京办事处管理司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霍国栋 刘珩    联系电话/传真:83084733

附件:第四届“迎春杯”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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