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京办事处:
国管局定于5月8日举办第五届职工运动会。根据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本届运动会分为机关、企事业和驻京办事处三个组别,各组单独进行比赛、录取名次,其中驻京办事处组预赛由我司自行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形式
运动会由预赛、决赛组成。
二、运动会时间及地点
(一)预赛
时间:2009年4月19日(星期日)8:00。
地点:北京四中体育场。
集体项目取前四名,个人项目取前八名进入决赛(集体项目报名不足4队,个人项目报名不足8人,则不进行预赛,直接进入决赛)。
(二)决赛
时间:5月8日(星期五)8:00至13:00(如因天气原因无法比赛,顺延至次日)。
地点:北京月坛体育场。
三、年龄组别
乙组:40以上(1969年1月1日前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含40岁。
丙组:40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集体项目及分组
1、集体跳绳;
2、拔河;
3、男子4×100米接力;
4、女子4×100米接力;
5、4×30米混合运篮球障碍接力(限乙组参加)。
(二)个人项目及分组
乙组(12项)
1、男子25米往返抱球跑 2、女子25米往返抱球跑
3、男子1500米 4、女子800米
5、男子50米托球跑 6、女子50米托球跑
7、男子跳绳 8、女子跳绳
9、男子铅球(5公斤) 10、女子铅球(3公斤)
11、男子立定跳远 12、女子立定跳远
丙组(14项)
1、男子100米 2、女子100米
3、男子400米 4、女子200米
5、男子1500米 6、女子800米
7、男子跳绳 8、女子跳绳
9、男子跳高 10、女子跳高
11、男子跳远 12、女子跳远
13、男子铅球(5公斤) 14、女子铅球(3公斤)
(三)其它项目
篮球、乒乓球等比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决赛录取名额及奖励设置
(一)奖励设置
集体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个人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成绩相等者名次并列。
(二)设精神文明奖若干
1、评选条件
(1)领导带头参加比赛项目。
(2)运动员入场队列整齐,精神饱满。
(3)服从裁判,尊重对手,风格高尚。
(4)讲文明、讲礼貌,团结协作好,团队精神强。
(5)观众组织纪律性强,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6)宣传报道鲜明、生动、有特点,稿件多。
(7)组织严密,职工广泛参与,无安全事故。
2、评选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综合预、决赛工作情况,经组委会研究确定精神文明奖获奖单位。
六、竞赛规则及安排
(一)集体项目
1、集体跳绳。采用2分钟限时记数赛制。每队参赛运动员12人(含摇绳2人,男同志至少4名),10名运动员站成一路纵队,依次跳绳通过,以2分钟内通过人次多少排名。
2、拔河。比赛场地中间设相隔1米的三条标志线(中间线和两条决胜线),抽签决定分组,投币决定比赛场地,每队参赛运动员10人(女同志至少4人),允许1名人员进入警戒线内指挥。裁判员发出预备号令后,双方运动员握绳站好,此时红色标记带正对场地中间线,裁判员鸣笛后,双方运动员齐心协力向后拉,将红色标记带拉过决胜线的一方获胜,当双方相持3分钟时,红色标记带靠近方获胜,每局双方交换场地,每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淘汰制,两局胜出,本组比赛结束。为保证比赛安全,参赛运动员一律不准戴手套、穿钉鞋,裁判未判胜负前时,手不允许松开绳子。决赛规则同上,第一轮胜队决一、二名,负队决三、四名。
3、男子4×100米接力。采用等距离计时赛制。每队4名运动员。总距离400米,每人跑100米。预赛跑道抽签决定顺序,决赛跑道按预赛成绩排列。比赛时4名运动员沿跑道在规定地点就位,发令枪响后,一号运动员持接力棒起跑,将接力棒交二号运动员(须在20米交接棒区域完成),完成交接棒后,运动员必须留在本队的跑道中,直到各队交接棒完成,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掉棒,须由运动员本人捡回后(运动员离开自己的跑道时不得妨碍其他运动员比赛),从棒脱手处继续比赛,以此类推,以四号运动员到达终点时间,决定排名顺序。
4、女子4×100米接力。规则同上。
5、4×30米混合运篮球障碍接力。每队4名运动员(乙组2男2女),起点距折返点30米,中间有8个桩子,男运动员2名站在起点,女运动员2名在折返点,比赛开始男运动员运篮球S形依次绕桩跑至折返点,交给女运动员,女运动员再运球S形依次绕桩返回,直至最后一名女运动员返回起点为本队比赛结束,用时短队获胜。球和人均到终点后计算时间。中途如球脱手离开跑道,须由运动员本人捡回后(运动员离开自己的跑道时不得妨碍其他运动员比赛),从球脱手处继续比赛。
(二)个人项目
1、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女子100米、200米、800米。100米、200米、400米采取蹲踞式起跑,起跑后不许串跑道否则成绩无效;800米、1500米采取站立式起跑。发令枪响后起跑,只允许一次抢跑,以后抢跑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重新发令。按照分组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以决赛成绩排列获奖名次。
2、25米往返抱球跑。距起点(起点即终点)25米处设折返点,运动员抱好3个足球,从起点出发,绕过25米折返点后,跑回起点,按用时长短排列名次。中途掉球者不记成绩。
3、50米托球跑。运动员手持羽毛球拍站立,球拍上放置1个网球,发令枪响后起跑,只允许一次抢跑,以后抢跑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重新发令。起跑后不许串跑道,否则成绩无效。球落地后,须由运动员本人捡回后(运动员离开自己的跑道时不得妨碍其他运动员比赛),从球脱手处继续比赛。按照分组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以决赛成绩排列获奖名次。
4、跳绳。采用1分钟限时记数赛制。参赛运动员听到发令声后开始跳绳,正反跳均可,跳绳必须经过运动员头绕过脚一周为完成一个有效成绩,脚离地一次绳绕过脚几周都算一次,跳绳如果没有从头绕过脚一周为失误,此次成绩无效,可继续比赛,以规定时间内完成单摇跳绳次数排列名次。
5、跳远(立定跳远)。每名运动员有3次跳跃机会,起跳时,脚尖超过起跳线(踏板)者为违例,不记成绩。以起跳线到运动员身体任意部位与沙坑接触点的最近距离为比赛成绩,在3次成绩中取最佳成绩作为决赛排名依据。运动员落地稳定后需向前走出比赛场地再往回走,否则判为犯规。(无预赛)
6、跳高。自裁判叫号至运动员完成动作时间限制为1分钟,每个高度,每名运动员有3次试跳机会,姿势不限,连续三次失败者,取消比赛资格。以跃过横杆高度排列名次(无预赛)。
7、铅球。男子铅球重5公斤,女子铅球重3公斤。每名队员推球3次,集中完成,以推球线到第一次铅球落地点为比赛成绩,推球时脚越线为违例,不记成绩。在3次成绩中取最佳成绩作为决赛排名依据(无预赛)。
七、参赛资格及组队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为各驻京办事处干部职工,其中合同制职工须为2008年10月31日前到办事处工作。
2、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严格按照规定年龄、组别报名。
(二)组队办法
1、以驻京办事处为单位组队,每个代表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
2、集体项目每个代表队限1个队参加,个人项目每人限报2项。
八、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把比赛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带头,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二)本次比赛是群众性文体活动,要本着公平公正、严谨负责的原则,严把运动员身份关,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要服从指挥,尊重裁判,如有异议,必须由各队领队向总裁判长提出仲裁申请。
(四)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力求节俭环保,严格赛场纪律,自觉维护赛场卫生,树立驻京办事处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五)要做好参赛队员和观众的组织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请于2009年3月18日前,将相关报名表电子版和文字版各1份,报我司行政办公室,逾期不予补报。个人项目报名后不得更改,集体比赛项目可以更换同性别同年龄段的职工。
电子邮箱:bgs@ggj.gov.cn 电 话:83084733(兼传真)
联 系 人:杨有青 霍国栋 刘 珩
附件1:驻京办事处组集体项目报名表
附件2:驻京办事处组男子乙组报名表
附件3:驻京办事处组女子乙组报名表
附件4:驻京办事处组男子丙组报名表
附件5:驻京办事处组女子丙组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