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
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驻京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9年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4日上班; 1月25日至31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7天,1月24日、2月1日上班。为确保驻京办事处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按照中办、国办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各驻京办事处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找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教育,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要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和临时用工人员的思想动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驻京办事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彻底排查火灾、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及保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切实排除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
(二)切实抓好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各驻京办事处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按车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规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速行车和疲劳驾驶,雾雪天气要尽量减少出行,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倡导干部职工节日期间减少私车使用,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格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各驻京办事处要根据北京市关于烟花爆竹“限放”的要求,对所属地下车库、楼道阳台、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认真清理,消除火灾隐患。要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限放”的有关规定,防止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四)加强保密管理工作。各驻京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的教育,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认真落实机要文件管理规定,春节前对机要文件和涉密资料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防止发生丢失。干部职工要自觉做到不在公共场合谈论涉密事项,不使用手机、普通电话及网络传递涉密信息,特别要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自觉遵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严防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
各驻京办事处领导干部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着力解决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看望生病住院人员,特别是要帮助特困职工解决燃眉之急。
三、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各驻京办事处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厉行节俭,反对浪费。要严肃财经纪律,禁止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禁止用公款搞相互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得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节日期间,各驻京办事处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要安排专人值班,每班要有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驻京办事处所属经营单位也要做好节日期间服务和值班工作,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和重要事项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