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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下载
 
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一)《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填写

1.党组织名称。要填写全称,即公章上的名称。按照两级组织全称填写,不超过35字,一般为“中共”+“单位名称”+“党组织类型”。党支部上一级党组织是机关党委,就按照机关党委公章上的名字+(党总支名称)+党支部名称,如“中共水利部机关党委办公厅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上一级党组织是机关党委下属单位党委,按照下属单位党委公章名称+(党总支名称)+党支部名称,如“中共离退休干部局党委某某党支部”;如果属于下属的二级党组织以数字命名的,要写清楚单位名称,如“中共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确保每一级党组织名称的唯一性。

如遇到名称过长,超过35字,经部门机关党委同意,可以统一进行适当简化填写,但名称要确保唯一。

2.党组织书记。书记空缺的暂时不填,书记到任后及时更新信息。

3.党组织联系人。通常为负责党组织日常事务的党员。

4.联系电话。指能联系到该党组织的电话号码,可以是联系人手机号,也可以是党组织办公电话。固定电话要包括区号,北京市如01087654321

5.组织类别。按照《中共组织类别代码》来填写对应代码。这里需要注意2:一是该项要填写代码,而不是填写文字。比如某某办公室党支部,在《中共组织类别代码》对应的是“党支部”,对应的代码是“631”,那么就要填写“631”。二是要填写最下一级的代码。比如某某办公室党支部既属于代码为“6”的“党的基层组织”,又属于代码为“631”的“党支部”,那么要填写最下一级的代码,即“631”。采集表中其他需要填写代码的信息项,也都按此把握。

6.党组织所在单位情况。分为“与上级党组织相同”“法人单位”“联合支部”3类,填写时从中勾选一项。其中“与上级党组织相同”是指本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与上级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相同,比如某某部委办公厅机关第一党支部,所在单位为该部委,与其上级党组织即部委办公厅党总支的所在单位一样,所以应该勾选此项。如勾选此项,则信息采集表中的所在单位信息不用填写。“联合支部”指本党组织为多个单位共建的联合党支部,如勾选此项,则信息采集表中应填写多个所在单位信息,即填写该联合党支部所在的所有单位信息,增加单位信息页,并附在同一采集表后。驻部纪检组也是“与上级党组织相同”。同一法人单位下的两个部门组成的支部不属于联合支部。

7.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即单位公章上的名称。这里所填的单位,指的是法人单位,即在编办、民政或工商等部门有正式登记的单位,一般都具有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党组织所在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则这里的单位名称要填写它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名称。通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垂直管理等单位或机构有此种情况。

8.单位类别,按照《单位性质类别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9.单位建立党组织情况。参照《单位建立中共组织情况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10.党组织所在单位代码。一般为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可以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查找,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在营业执照上查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也都可以在登记部门颁发的证件上查找。部分因特殊情况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可以填写“0”。

11.党组织书记签字栏,若书记空缺,可由党组织其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基层党委是指跟支部最近一级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不含党总支)。

12.党组织汇总表以基层党委为单位。

    (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填写

1.姓名、2.性别、3.民族、4.公民身份证号。这4项均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

5.出生日期。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极个别党员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登记的不一致。对于这种情况,应填写组织上认定的出生日期,允许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

6.学历。按照《学历代码》来填写对应代码。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党员只有硕士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对此,应以学历证书为准。非党校类的在职博士生填“11博士研究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填“13硕士生班”;电大本科生填“21大学”、电大专科生填“22大专”。

7.人员类别。从“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中勾选一项。

8.所在党支部。填写党员所在党支部全称,务必与党组织信息采集表中的“党组织名称”相一致,否则将会出现系统导入错误。

9.加入党组织日期。指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该项原则上要具体到日,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党员档案等材料不齐全无法查询,遇到此种情况,日期统一填写当月1日。由于入党时间对于信息采集工作非常重要,对于入党较早的老党员,个人记不清楚的,请单位和档案所在地进行核实,中管干部也是如此。

10.转为正式党员日期。如无延长预备期,转正日期应为一年后的同一天。

11.工作岗位。参照《工作岗位代码》来填写。如为其他从业人员则填写“612”(其他从业人员),如为无业人员则填写“613”(其他无业人员)。注意:原党组书记调往全国人大、政协,组织关系不转接,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采集,如果人大政协任职类别无法明确归类,则按照原工作岗位性质填写。从《工作岗位代码》表中找不到对应工作岗位的人员,可归类为“612其他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党员统一为“612其他从业人员”,协会有下属事业单位、企业的,按照实际岗位性质填写。如果是本单位内部借调的党员,不按实际从事岗位,而是按原工作岗位填写。工作岗位不按聘用不聘用或有没有正式任命来算,而是按照实际从事的岗位性质来算,比如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就是“021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12.联系电话。优先填写手机号。对于部分年纪大、没有手机的党员,可以填写本人住宅电话或子女手机号码。之所以要填写手机号码,除了便与日常联系之外,主要考虑下一步信息系统可能会使用短信功能,比如,在登录系统时接收验证码,在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中,利用短信对党员进行提醒。

13.家庭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应填写当前最容易与党员取得联系的地址。如以后党员住址发生变动,再及时更新维护住址信息。

14.党籍状态。在“正常”和“停止党籍”中勾选1项。停止党籍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等原因停止党籍的;二是在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而停止党籍的。

15.是否为失联党员。失联党员指通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截至填表时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如果是失联党员,则勾选“是”,并填写失去联系的起始日期。

16.是否为流动党员。根据200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来认定是否为流动党员(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流动党员信息由流出地党组织(即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负责采集,外出流向填写到县。注意:流动党员不方便签字,可做好记录,不一定非要本人签字。借调的同事不算流动党员,地址写实际能联系上的地址。

17.党员信息采集表由他人代签的,两人姓名都签,标注“(代)”。

18.党员汇总表以党支部为单位,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汇总表不够填写,可在表中插入行,不得在下方插入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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