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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属党组织日常工作量化考评的暂行办法

 

关于直属党组织日常工作量化考评的暂行办法

2005722日司党委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处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办事处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促进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司党委将对直属党组织日常工作实行量化考评。

一、指导思想

对直属党组织日常工作实行量化考评,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在驻京办事处各直属党组织近年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成功经验,对党组织基础性、经常性的重点工作进行归纳梳理,制定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督促、激励各直属党组织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使办事处党建各项工作由虚变实,由软指标变为硬任务,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考评内容

分别对直属党委、总支(支部)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考评的主要内容:组织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宣传工作、学习培训、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党内统计、创先争优、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10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考评方式

量化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年1220日前对直属党组织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计分,综合评定。计分分为基本分、奖励分。基本分——按照量化标准做好各项工作的,按分值累计计分。奖励分——工作有创新,积极开展活动并及时向司党委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宣传、组织工作或活动情况,积极宣传本单位干部职工中的好人好事,上报信息每条计2分,如被采用每条加2分。按量化标准,不能完成工作的,相应减分。党委单位基本分为150分;总支、支部单位基本分为120分(计分标准见附件)。司党委办公室根据各直属党组织全年工作完成和有关记录情况,逐项打分,积分之和,为该党组织的最后得分。

司党委根据各直属党组织积分情况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直属党委得分在140分以上(含140分),为优秀单位;得分在120—140分之间(含120分),为良好单位;得分在100—120分之间(含100分)为合格单位,得分在10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直属总支、支部得分在110分以上(含110分),为优秀单位;得分在100—110分之间(含100分),为良好单位;得分在90—100分之间(含90分)为合格单位,得分在9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对被评为良好以上单位的党组织予以通报奖励,并向驻京办事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直属党组织每年量化考评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考评标准(见附件)

五、考评具体要求

各直属党组织要提高对办事处党组织日常工作实行量化考评的认识,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基层党组织工作程序》做好日常工作,把量化标准落到实处,推动党组织活动的内容、方式和工作载体不断创新,提高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要做好党组织日常工作记录,及时上报党建信息和材料,积极反映本单位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和党员中的好人好事。司党委办公室负责基础材料的收集、保存和计分工作;同时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落实量化考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八日

 


 

 报: 局党组,局机关党委、纪委

 送: 司党委委员  

 发:各直属党组织                        

 京办事处管理司党委办公室        2005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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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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