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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事处党组织党费缴纳明细表
说明
 

 

  1.请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每季度末月7日前)准时、足额上缴党费,认真填写党费缴纳明细表并传真至司党委。

    2. 2020年,国管局财务司启用党费专门账户,202011日起,请将党费上缴至新账户。

    3. 党委单位向司党委上交党员交纳党费的30%,党总支单位、党支部单位全部上交。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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